发布日期:2024-01-15 浏览者:898
为进一步增强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感,拟委托牌匾制作企业为我局2023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牌匾制作提供有关服务,现面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牌匾制作企业。有关要求如下:
一、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二)中小微企业;
(三)具备牌匾制作服务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
(四)具有三年以上牌匾制作经验,具备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牌匾制作和运输服务的能力,有相关业绩证明。
二、时限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接受。
三、资料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的资质证明;
(二)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材料;
(三)能证明企业具备三年以上牌匾制作经验,具备规定时间内提供牌匾制作和运输服务能力的印证材料和相关业绩证明;
(四)中小企业声明;
(五)其他能证明企业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等。
以上材料请按照时限要求发送至邮箱(sxzxzjtx@163.com)
根据报名结果,从符合条件的企业中邀请不少于三家进行竞争性谈判,最终确定牌匾制作企业。
联系人:石笑宇 电话:0351-5607159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4年1月12日